工作职责

来源: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信件编号: 20210125001 来信时间: 2021-01-25 14:22:15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  名: *****
信件内容: 请问当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什么?
答复单位: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1-01-25 17:45:17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综合监督管理。(二)负责编制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拟定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交易规则,并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贯彻执行。(三)牵头优化评标办法,负责编制各类交易文件标准文本。(四)监督管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五)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建设,指导监督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六)依法审批、审核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项目的交易方式。(七)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项目交易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查备案。(八)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的备案和合同变更备案。(九)对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投标(竞买)、履约等保证金缴退情况进行监督。(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和评标评审专家。(十一)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监督,接受并处理交易活动中的投诉。(十二)集中行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行政处罚权,查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十三)负责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标后履约监管工作机制和监管措施,依法查处违规转包、分包等不按照合同履行的违法违规行为。(十四)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对交易活动各方主体实施信用管理,建立“履约现场”与“交易市场”两场联动机制。(十五)负责交易数据的分析、监测预警、监管信息发布和综合利用。(十六)监督管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的交易服务职责履行情况。(十七)指导和监督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九)职能转变。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建设工程(交通、水利、房建、市政等工程)、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农村集体产权、林权、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和医用设备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综合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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