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2023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公管联办〔2023〕2号)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起草了《2023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请于6月3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可以在征集渠道中留下您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联系人:孙亚秋,联系电话:3198973,传 真:3198793,
电子邮箱:13966102157@163.com。
附件:1.2023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
2.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公管联办〔2023〕2号)皖公管联办〔2023〕2号.pdf
2023年5月4日
附件1:
2023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股权、环境权,以及特许经营权纳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制度,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在依法实施监管下,鼓励跨地区自主选择交易平台。完善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进行交易的运行机制。修订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市公管委成员单位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修订出台后 3个月内 |
2 |
持续推进市监管平台主体信息库与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主体信息来源可溯、去向可查。推动营业执照、建设工程相关证书等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的广泛应用。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
2023年10月底前 |
3 |
完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功能,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流程,推进项目登记到合同签订全过程各类信息“录一次”和数据实时自动交互,推动交易平台深度互联互通,实现各类交易信息资源充分共享互认。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2023年12月底前 |
4 |
开展交易平台系统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鼓励探索电子交易系统开放对接制作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工具软件,为工具软件开放提供数据接口规范。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2023年12月底前 |
5 |
完善交易数据安全风险防范机制,保障交易平台系统升级改造经费,强化平台系统开发和外包服务商的监督管理,加强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市财政局 |
持续推进 |
6 |
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立、改、废、释、并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防止排斥和限制市场竞争的文件。制定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健全同步征求市级有关部门意见机制,维护制度规则的法定统一。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市公管委成员单位 |
2023年10月底前 |
7 |
开展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紧盯交易公告、交易文件、资格审查、评标评审、公示公告、异议(质疑)答复、投诉处理等关键环节和载体,常态化清理排查和纠正各类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差异化待遇;持续清理违规设置的投标人(供应商)预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保障各类企业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市财政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县区人民政府 |
2023年12月底前 |
8 |
完善交易担保制度,根据项目特点和投标人诚信状况,鼓励招标人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或大中小企业联合体投标人, 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
国家相关文件出台后 3 个月内 |
9 |
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手续。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
2023年12月底前 |
10 |
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提供“中标贷”金融服务。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
2023年12月底前 |
11 |
清理历史沉淀投标、履约等保证金。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县区人民政府 |
2023年9月底前 |
12 |
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运用预留份额、联合体投标、价格评审优惠、依法分包等方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13 |
健全与行业部门、 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协作机制,压实招标人等交易主体责任。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 |
持续推进 |
14 |
健全“两场联动”机制,强化合同履约管理, 坚决打击“借用资质投标”“阴阳合同”“低中高结”等违法违规行为。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15 |
健全“日常抽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机制,进一步畅通异议(质疑)和投诉举报受理、征集问题线索渠道,健全问题线索调查分析处理机制,加大对恶意投诉举报、无事实依据举报的惩戒力度,确保交易活动的正常开展。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市公管委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 |
16 |
常态化机制化治理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 完善电子监管系统功能,加强交易全过程监督,强化协同监管、行刑衔接,达到立案标准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持续巩固治理成效。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市公管委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 |
17 |
压实综合管理部门专家管理服务责任。强化动态管理,完善专家入库审查、岗前培训、继续教育、考核评价和廉洁教育等管理制度。严肃评标评审纪律,提高评标评审质量,推动实现评标评审过程中所有人员的语言、行为、活动轨迹全过程可跟踪、可回溯。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持续推进 |
18 |
优化评标评审组织方式,常态化开展远程异地评标评审,打破本地评标评审专家“小圈子”,推动优质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共用。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持续推进 |
19 |
配合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水利工程项目等全省分行业统一的信用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优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
2023年12月底前 |
20 |
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监管协同机制,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第三方服务机构涉及投诉处理、抽查检查、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应用,依法开展失信惩戒,清理规范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等失信约束措施。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市公管委成员单位、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21 |
推进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共享互认,推动本地企业特别是建筑企业与沪苏浙本地企业承担项目同策、业绩信用互认。整合共享区域内评标评审专家资源,推动专家跨地区抽取。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市公管委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 |
22 |
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工作任务,逐项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工作目标、工作举措、完成时限,提供必要的预算资金保障,强化对县级工作的指导,夯实高质量完成任务的基础。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市公管委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 |
23 |
积极参加省公共资源交易“大讲堂”、“大比武”、“揭榜挂帅”等活动,加强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开展重点领域课题研究。利用省市季度会商机制,加强交流、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市公管委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 |
24 |
做好年度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市公管委成员单位、县区人民政府 |
2023年12月底前 |
25 |
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时总结推广本地区本行业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积极向国务院有关部门申报创新成果。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市公管委成员单位、县区人民政府 |
2023年12月底前 |
备注:《2023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中的其他任务,市公管委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持续推进。
网友意见
为了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2023年5月4日至6月3日我局将起草的《2023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 特此反馈。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