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合同签署提示函”,助力工程项目早开工
近日,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在线签订环节的管理,采取“合同签署提示函”的方式,督促招标人及时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提升我市营商环境中的“合同及时公开率”指标,不断提高招投标活动效率和公正性。
提示函加强提示提醒。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台账,逐个项目登记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根据项目复杂程度结合法律规定的时限大致计算出每个项目合同签订合理最短期限。由专人负责,明确每个项目的合同签订情况。对于中标通知书发出满20日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合同签订的,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向招标人发出提示函,提醒在25日内签订,逾期将通知监管部门督办处理。截至目前,还未出现以提示函形式对项目进行提示提醒的情形。
下一步,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持续宣传合同签订的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切实提高各招标单位守法的意识,缩短合同签订时间,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建设工程项目早开工,早建成。
作者:杨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