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会制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9-12 17:15 字号:

为规范我局新闻发布工作,准确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工作措施,宣传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重大工作的进展和成就,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扩大人民群众对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会的指导原则

(一)新闻发布工作,坚持以党中央关于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为中心工作服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坚持统筹规划,密切配合,积极主动,确保新闻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力求严肃、客观、及时、准确,提高新闻发布质量。 

二、新闻发布会的时间

(二)新闻发布会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对市民重点关注项目新闻信息,应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及重大民生新闻,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三、新闻发布会的审批与管理

(三)局新闻发布会原则上实行统一归口管理,除局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外,未经批准,各科室不得自行安排新闻发布会。

(四)局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的确定,可由局办公室根据我局阶段性或专项性工作特点和需要直接提出,或由各科室主动申报,由局办公室汇总提出。

 (五) 例行的媒体新闻发布会,由局分管领导审批;涉及全局性工作及重要政策文件的新闻发布会,根据局有关会议决议或局长批示进行。

四、新闻发布会的组织

(六)局办公室负责局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工作,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追踪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的反应等。

(七)新闻发布会原则上由新闻发言人或责任部门负责人发布。

五、新闻发布会纪律

(八)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不能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九)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对涉及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重大政策、重大事件内容的发布,责任部门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

(十)新闻发布要及时准确。当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时,要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局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处理突发事件,并做好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新闻信息的预案准备,及时发布新闻。

(十一)对回应政务舆情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规定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