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劲松解读《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1-15 17:30 字号:


 11月15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劲松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情况进行了介绍:

问:请介绍一下出台《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目的意义。

答:为规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该《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修订实施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的现实需要,是行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根本支撑,是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能的必然要求,是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问:这次出台《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主要有哪些亮点?

答:《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主要亮点在于:按照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等工作要求,本《办法》与2016年印发的原《办法》相比,主要针对监管部门职责、项目交易目录和规则、加强交易活动监管等工作进行了修订。

一是优化交易规则。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取消对招标文件进行事前审核,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行业招标文件的随机抽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压实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责任,清除影响公平竞争制度性障碍,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有效释放公共资源交易潜能。

二是增加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后,将有利于进一步整合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执法职能,优化行政执法资源配置,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多头执法、职责交叉、效率低下等问题。对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效能提供重要保障,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提供重要支撑。

 

问:出台《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后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答:净化“绿水青山”的公共资源环境,任重而道远。下一步工作安排是:

一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在省政府批准的集中处罚权限范围内行使处罚权。

二是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管理结果运用。

    

社会公众如有对政策咨询的需求,联系方式: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 0561-3063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