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重点工作分解及完成情况】2021年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谋划
今年以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关心下,始终坚持“维护公平、优化配置、提高效率、防控风险、创新监管、提升服务”的发展思路,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狠抓突出问题整治,敢于破旧立新,有效打破和清除了长期以来扰乱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秩序制度性、人为性障碍,市场主体满意度有效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2021年重点工作
(一)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完成情况。
2021年1-11月份全市共完成交易项目1505个,同比减少55个,成交金额累计229亿元,同比增长22.41%,节约金额14.71亿元,增值金额30.53亿元。11月份当月完成项目154个,成交金额27.5亿元,节约金额1.92亿元,节资率7.87%,增值金额为834.85万元,增值率为1.68%。
1-11月份市本级共完成交易项目928个,成交金额累计171.65亿元,节约金额8.78亿元,增值金额27.1亿元。完成工程建设交易项目327个,成交金额82.68亿元,政府采购项目413个,成交金额16.45亿元,产权交易项目148个,成交金额26.72亿元,国土资源交易项目40宗,成交金额45.8亿元。11月份当月完成项目67个,成交金额9.37亿元,节约金额5077.48万元,增值金额574.65万元。
(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积极开创工作新局面。
1.三个打通构建多维度监管格局。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中,打通与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信用监管的三方联动环节,构建常态化协作机制,实现了对打击围标串标行为的全过程监控。今年以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核查线索9宗,已办结5宗,立案查处围标串标企业10家,开出10张行政处罚单,罚没款共计21.6万元,冻结投标保证金80万元,形成了明显的威慑效应。
2.在全省率先推行政府采购十日办结制。办理时限位列全省第一,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政府采购周期较长、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推行限时办结制以来,每个政府采购项目平均办结用时3.75个工作日,办件时限压缩近18个工作日。
3.在全国率先推行招标代理机构星级管理模式。出台《淮北市招标代理机构星级评定制度(试行)》,在代理机构中推行星级管理,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星级管理模式推行以来,项目单位结合实际择优选择代理机构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公开招标项目流标、废标现象大幅减少,超亿元重点项目招投标基本实现“零失误”,三星级以上代理机构业务量明显增加,广大代理机构内强业务、外树形象的主动性显著增强。
(三)优化交易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
1.强化电子化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的电子化、智能化交易,打造智慧交易平台,实现了市场主体登记及数字证书业务办理“零跑腿”。开发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对接安徽省远程异地评标平台,实现专家评委资源全省互联共享,提高了公共资源交易开评标效率;与亳州市等地签定远程异地评标合作框架协议,成功实现远程异地评标。推行“线上+线下”多渠道CA办理,提供“线上办、快递送”服务,减少重复办锁,简化办理流程,减轻企业负担。
2.全面推广“徽采商城”。面向全市供应商开展“徽采商城”第六次征集,新入驻徽采商城供应商138家,已入围徽采商城供应商类目调整的38家。徽采商城(淮北站)自建立来运行良好,各采购人按照规定以直接采购、议价、网上竞价的采购方式更方便快捷地实施徽采商城采购工作,提高了政府采购质效。
3.加大电子保函的应用力度。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自今年7月下旬起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免收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上线以来,运行良好,极大地缓解投标人,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
(四)强化各方主体监管,营造良好交易环境。
1.在全省率先组建招标代理机构党建联盟。通过挖掘整合招标代理机构党建资源,让一个个原本单一关系的党组织形成了以党建联盟为“轴心”的盟友,构建行业联合、区域整合、资源共享的党建模式,实现党建工作参与主体由‘单一’向‘多元’转变,实现了“小单位”向“大联盟”的华丽转变,扩大非公党组织的覆盖面。
2.压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开展招投标文件随机抽查,对重大项目开展专家论证,对存在倾向性、排它性条款的招标文件,对项目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监管意见函。统一政府采购文件模板,对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等4类采购文件的重要条款进行固化,制定出版本格式、评分标准、规范要求“三统一”的采购文件模板,减少人为因素干扰。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项目负责人变更行为管理,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变更行为管理的通知》,加大对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情况监督检查,从源头杜绝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印发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履约信息公开的通知》,确保凡进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均按照要求公开履约信息。
(五)锤炼干部队伍素质,提高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准入门槛,组织局机关及监察支队共22人通过了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件。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经验交流、典型警示等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常识、专业法律知识轮训,邀请省司法厅专家、律师开展各类培训、讲座;二是邀请省人大代表、安徽锦相邑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翟培敏作行政执法暨《招标投标法》专题讲座。结合我市实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程序及执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质疑、投诉事项的处理及执法案卷的制作规范作了着重讲解和分析。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充分借鉴其它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的先进经验,到山东、江苏等地考察学习,探索开展异地评标远程评标和远程智慧监控,实现省内异地评标全覆盖、跨省评标常态化。学习农村产权的规范流转、阳光交易,实现农村产权资源要素高效、合理、顺畅配置。
二、2022年工作计划
(一)以健全制度为支撑,打造全周期监管体系。拟定《淮北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规则》《淮北市建设工程总承包实施导则》,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定履行项目审批审核备案手续,落实资金来源,初步设计和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必须应批准同意,同时具备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后方可进入招投标环节。探索建立《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风险提示制度》,将风险等级分为黄、橙、红三个级别,视情节对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专家下发提示函、监管建议函、专报。
(二)以效能淮北为驱动,打造一网通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从项目注册到招标、开评标、中标通知书发放、质疑、投诉办理全部网上操作,实现“一网通”,做到“零跑腿”、“零收费”。加快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担保保函、电子档案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允许投标企业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降低企业投标及履约成本。创新评标方式,对政府采购限额以上40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全部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三)以智慧监管为依托,打造无盲区执法体系。构建“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智慧信息平台,开放多部门数据端口,及时汇集问题线索,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快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在线监测分析,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及时性。发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职能优势,与公安机关建立打击围标串标研判中心,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招标投标活动中异常资金流向在线监测分析,将信息数据植入到分析系统,对相关信息进行筛查、比选、分析、研判,对招投标违法行为实施全覆盖、精准式打击。
(四)以部门联动为基础,打造一体化信用体系。建立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重大事项。积极开发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信用信息平台系统,依法推动建立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资质资格信息、信用评价信息、行政表彰和行政处罚信息,以及从业人员身份、社保、职称等类信用信息管理、共享、运用等制度,开展多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于失信企业,在一定周期内限制参与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对信用良好企业,在资格审查、评标等方面给予适当激励性加分,并根据情况适当减免投标、履约和质量保证金。
(五)以区域协作为方向,打造共享式互动体系。借助淮北融入“长三角一体化”为契机,主动对接长三角区域城市,探索构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协作机制,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信息共建共享。加大与“徐州都市圈”城市对接,探索开发淮北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淮海商城”,广泛推介淮北本土企业品牌,提高品牌市场竞争力,打造淮北“品牌名片”。推进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建设,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推动建立“徐州都市圈”城市星级招标代理机构互认、专家互用、开评标异地互评制度,将星级管理模式运用到各协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共享、互认制度,打造区域化信用信息共建平台;提高积极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制定系统运行办法,推动优质专家资源共享,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充分竞争,潜力充分挖掘。引导农村集体产权、林权、特许经营权以及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跨区域进场交易,扩大公共资源交易类别。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7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