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解读】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新闻发布会
一、发布会主题
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二、发布会时间
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
三、发布会地点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七楼会议室
四、发布人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石琳
五、发布单位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六、主持人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管理科科长 丁宁
七、新闻发布会议程
(一)介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二)答记者问
具体内容: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管理科科长 丁宁】: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会。我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管理科科长丁宁,今天发布会由我主持。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石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亚秋,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管理科科长丁宁。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向大家介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就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首先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石琳介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石琳】:
媒体朋友们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党组向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发展改革委的悉心指导下,在市公管委的关心支持下,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围绕中心大局,服务转型发展,实施阳光交易、智慧监管“两轮驱动”,实行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公管局“三方联动”,提升执行、专业、攻坚、创新“四种能力”,突出平台功能更加完善、交易过程更加透明、交易服务更加标准、全程监管更加高效、干部作风更加优良“五项任务”,夯基固本、爬坡过坎、担当作为,知难不畏难、知重敢负重、扛事不避事,2024年一季度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局我市营商环境“红黑榜”红榜榜首。交易、服务以及监管弱项得以加固,出台制度规则17项。评标评审融入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助企降本“五个一”创新做法成为淮北模式;依托“党建+”,创建“五优”“五心”双品牌凝聚合力,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得以提升。
一是强化制度规范。今年4月份出台了《淮北市关于建立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对全市范围内进入公共资源平台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配套修订了《淮北建设工程负面清单》《淮北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细化了85条负面清单。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明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布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个部门联合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由内部法制工作机构或法律顾问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条款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条件设置合理、符合实际需要,消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风险。
三是开展政策宣贯。今年以来组织宣讲专班先后向市建投集团、交控集团等国有企业,市住建局、三区住建部门以及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定宣讲10余次500余人。编印《公共资源交易法律知识100问》《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汇编》,收录四大类99部法律法规,提供政策支持。
四是加大随机抽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集中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条款。上半年对市本级97个招标、政府采购文件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16个问题分别采取答疑澄清、约谈、下发监管建议函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五是推行标前公示。推行招标文件预公示,将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全景式向社会公开,引导招标人科学编制招标文件、规避防范风险、筛选不合理条款、扩大有效竞争。招标文件预公示推行以来,先后有48家单位48个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预公示,公示期间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监督,及时对招标文件进行调整优化,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以创新创造为驱动,对标长三角,聚焦促发展,着力打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淮易投”品牌,着力增加“投标、投资”双投吸引力,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应有贡献。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管理科科长 丁宁】:
新闻发布会第二项议程,媒体提问。
1.记者问:今年4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2024年第16号令)(以下简称规则),请问《规则》的主要思路和重点内容是什么?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亚秋】:
作为具体领域和行业性公平竞争审查的首部部门规章,《规则》严格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的决策部署,有机衔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现有制度,紧密结合招标投标市场特点和关切,细化实化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的审查标准、审查机制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一是细化审查标准。《规则》针对招标投标实践中易发常见的各类不合理限制,规定了审查具体要求,重点破除资格预审、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标准、信用评价、保证金收取等方面的交易壁垒。
二是健全审查机制。《规则》明确了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主体责任,并对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审查结论等作出规定,强调政策措施应当在提请审议或者报批前完成公平竞争审查。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规则》要求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政策措施评估清理,建立招标投标市场壁垒线索征集机制,动态清理废止各类有违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切实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见效。
2、记者问:《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优化营商环境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请问《规则》对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有何新要求?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亚秋】:
《规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基础上,聚焦经营主体反映集中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七方面40余项审查标准。
在组织招标、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等方面,明确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尊重和保障招标人自主权,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招标人自主权等。
在保障经营主体参与投标活动方面,明确政策制定机关应当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条件,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或者与本地区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取得本地区业绩或者奖项等。
在制定标准招标文件等方面,明确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平等对待不同地区、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体,不得在相关文本中以设置差异性得分等方式规定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内容等。
在定标流程方面,明确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尊重和保障招标人定标权,落实招标人定标主体责任,不得以指定定标方法、定标单位或者定标人员等方式限制招标人定标权。
在信用评价方面,明确政策制定机关组织开展信用评价,不得对不同地区或者所有制形式经营主体的资质、资格、业绩等采用不同信用评价标准,不得根据经营主体的所在地区或者所有制形式采取差异化的信用监管措施,没有法定依据不得限制经营主体参考使用信用评价结果的自主权。
在监管和服务方面,明确政策制定机关制定涉及招标投标交易监管和服务的政策措施,应当平等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参与,不得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
在保证金管理方面,明确政策制定机关不得制定限制招标人依法收取保证金、限定缴纳保证金形式等不合理政策措施。
记者问:3、据了解,我们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也出台了《淮北市关于建立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请介绍一下通知的大概内容?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管理科科长 丁宁】:
一是明确了实施范围。全市范围内进入公共资源平台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重点对招标条件(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资格要求)、招标范围、标段划分、评标办法、招标需求、合同条款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二是明确了审查方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布前,由其内部法制审核机构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条款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条件设置合理、符合实际需要,消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风险。形成《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要明确公平竞争审查结论,由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在进行招标(采购)文件项目注册时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附件一并提交。
三是明确了监管措施。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采取受理投诉举报、日常巡查及“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检查招标文件中是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和影响公平竞争的条款。对编制的招标文件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存在违法违规条款、招标行为不规范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加大随机抽查频次。
四是明确了责任追究。落实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存在故意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情形而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由招标采购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分别承担主体责任或连带责任。监管部门有权责令招标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开展信用联合惩戒。在严格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并及时将违法违规违纪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公安、审计等部门。
记者问:4、下一步市公管局在开展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方面将做好哪些工作?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管理科科长 丁宁】:
下步,我们将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加强《规则》宣贯解释,推动招标投标参与主体准确理解《规则》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吃透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规则》的积极性主动性,为《规则》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同时,建立健全招标投标活动公平竞争审查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压实招标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标前公示等手段,更多渠道、更大范围及时发现纠正违反公平竞争审查问题线索,切实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交易平台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