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北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及综合评价办法》政策解读
近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淮北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及综合评价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淮北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及综合评价办法》的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放管服”改革,规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促进行业自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淮北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及综合评价办法》的起草过程
1.2024年7月,召开了代理机构座谈会,初步收集了《淮北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及综合评价办法》的修改意见,完成初稿。
2.2024年8月,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市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市交易中心征求意见,9月份将收集的意见进行了汇总讨论,完善初稿。
3.2024年11月14日征求省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意见,共收到回复13份,提出建议24条,已采纳18条。
4.2024年10月15日—11月15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无意见。
5.2024年11月25日开展专家论证,专家建议调整优化相关条款。
6.2024年12月16日,经局法律顾问审核,《淮北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及综合评价办法》未违反《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的审查标准,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7.2024年12月17日,经政策法规科审核,《淮北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及综合评价办法》未违反《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的审查标准,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8.2025年1月16日,经局党组会审议同意印发。
三、出台《淮北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及综合评价办法》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积极适应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基本职业素养,高质量服务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四、《淮北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及综合评价办法》的主要内容
共分六章,共二十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章总则。说明了制定的依据,明确了适用范围。
第二章名录登记。明确了名录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名录登记的条件以及不予名录登记的情形。
第三章代理机构选定。明确了建议招标采购人参照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综合从业情况等,从名录登记中选择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排斥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第四章从业管理。明确了代理机构在淮北市执业应当履行的义务,要求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多个代理机构服务以及项目组负责人应当满足的条件和代理机构受招标采购人委托,承担的工作事项。
第五章综合考评及监管。明确了对代理机构的人员在岗、履约、内部管理和遵规守纪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以及考评的内容。
第六章附则。本办法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负责解释及实施时间。
五、《淮北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及综合评价办法》的工作目标
一是推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流标率、废标率大幅下降,力争重点项目流标率为零,招标周期大幅减少。
二是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效率提升。
三是推动代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从业能力,提高服务项目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是推动招标代理机构优存量、提质量,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增强争先进位意识。
六、《淮北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及综合评价办法》的创新举措
一是完善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流程。
二是进一步明确代理机构从业管理细则,强化综合评价管理。
三是严格名录登记和日常监管,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
七、《淮北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及综合评价办法》的下一步工作和保障措施
(一)坚持清存量。常态化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清理,集中对名录登记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检查,对无业务、无人员、无场所的“三无”代理机构,依据《淮北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及综合评价办法》,进行清除出登记名录,大幅压减存量。
(二)坚持提质量。常态化落实“三个一”机制,即每月开展一次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及时通报;每月公开一次代理机构服务信息,提高项目运转质量;每月组织一次随机抽查测试,引导从业人员提高执业水平。
(三)坚持强监管。建立立体、多维评价指标,将建设单位、交易中心、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监督机构评价等综合指标,构建立体式评价体系,进一步丰富、完善评价指标,真正打造一批人员优、业务强、效率高的招标代理机构。
八、咨询部门和咨询电话
咨询部门:交易管理科
咨询电话:0561-3198613